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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损失赔偿原则是什么?

浏览次数: 647 发布日期: 2023-03-18 1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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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买房可以说把所有积蓄都放上,房屋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物件,不仅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进行挑选,后续还要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房屋出现问题,这个时候需要装饰公司赔偿,装修损失赔偿原则是什么?


装修损失赔偿原则是什么?


   装修损失赔偿原则:
   1、减轻损害原则
  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

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


  2、责任相抵原则

 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责任范围。《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责任相抵原则。同时应明确,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责任相抵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不是指当事人的责任抵销,是在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


  3、损益相抵原则

  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4、合理预见原则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


  装修损失赔偿原则是什么大家可参考上面这些,如果装修公司没有与业主商议,便私自拆改了房屋,这时候就需要装修公司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因装修公司单方面原因致使工程逾期的,装修公司须按照逾期的天数,给业主赔付相应的违约金。